實習記者陳又綺/綜合報導
新加坡校園霸凌事件頻傳,政府近日公布最新指導準則,未來若學生涉及霸凌、網路霸凌,且經校方教育與輔導後仍未改善,校方可對小學4年級以上男學生施以鞭刑,最高3下。
新加坡政府宣布,未來若學生涉及霸凌、網路霸凌,且經校方教育與輔導後仍未改善,將處以最高3下鞭刑(示意圖/unsplash)
針對外界關注學生安全與體罰爭議,新加坡教育部長李智陞(Desmond Lee)表示,校方必須遵循嚴格標準程序,只有在考量不當行為嚴重性,且其他措施都無效後,才會動用鞭刑。他也強調,每一宗鞭刑處分都須經校長親自批准,並由獲授權教師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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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智陞指出,鞭刑執行後,學校仍須持續追蹤學生心理狀況與後續表現,並提供必要諮商輔導。他也說明,這項處分僅適用於小學4年級以上男學生;依新加坡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女性不得被施以鞭刑。
至於涉及霸凌的女學生,校方將採取其他懲處方式,包括留校察看、停學或調整操行等級。不過,包含聯合國兒童基金會(Unicef)在內的國際組織,長期反對以體罰處理兒童行為問題,認為重度體罰恐損害兒童身心健康,甚至可能讓行為問題更加惡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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