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習記者呂洪瑋/綜合報導
新竹一名羅姓男子不甩家暴保護令,2020年9月竟跑到邱姓妻子住處,在地下室B1停車場開車推撞抱著幼女的妻子,害邱女跌坐在地,驗傷發現左右膝挫傷、左右手臂、左小腿也有挫傷瘀青,新竹地院最後依違反保護令罪,處羅男拘役8日,易科罰金8千元,緩刑2年。
新竹一名羅姓男子不甩家暴保護令跑到邱姓妻子住處,開車推撞抱著幼女的妻子,判處拘役8日,易科罰金8千元,緩刑2年。(圖/unsplash/Jessica Furtney)
新竹一名邱姓妻子對丈夫申請家暴保護令,但35歲羅姓男子不顧保護令,2020年9月竟跑到邱女住處地下室B1停車場,邱女很生氣並想要他下車理論,於是抱著孩子在他車前阻擋去路,結果羅男竟一時氣憤而情緒失控,竟開車緩慢前進,並持續推撞擊邱女長達1分鐘,導致邱女四肢均有擦挫傷,憤而提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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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指出,邱女持新竹地院核發暫時保護令,丈夫羅男依法不得對邱女及兩人所生女兒實施身體或精神上騷擾、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。羅男於2020年9月4日下午5時許,在保護令有限期間前往邱女住處停車場,羅男因不滿邱女抱著女兒不讓其離去,竟開車推撞。
法官認為,羅男無視法院所核發保護令內容,所為實有不該,考量羅男無前科、坦承犯行,而邱女提告羅男傷害部分也已撤告,最後依違反保護令罪,判處羅男拘役8日,易科罰金8千元,緩刑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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